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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 →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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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匿名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24-01-14 16:55:59 阅读次数: 1540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湘劳社政字[2005]20

 

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护夏季高温环境下作业劳动者的身心健康,现将夏季高温时段劳动保护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夏季高温期间(71日至9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在35℃—37℃之间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防暑津贴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150/人、月。

二、各地要从贯彻“以人为本”思想的高度,关心人民群众生活,切实搞好高温期间的防暑降温工作,指导企业采取有并行措施,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准备必要的防暑降温物品,同时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积极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工作和休息环境。

三、本通知自200571日起执行。

 

 

                                                                      OO五年七月七日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护夏季高温环境下作业劳动者的身心健康,现将夏季高温时段劳动保护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在35℃-37℃之间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防暑津贴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150元/人、月。
  
  二、各地要从贯彻“以人为本”思想的高度,关心人民群众生活,切实搞好高温期间的防署降温工作,指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防署降温知识的宣传,准备必要的防暑降温物品,同时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积极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工作和休息环境。
  
  三、本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五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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