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明细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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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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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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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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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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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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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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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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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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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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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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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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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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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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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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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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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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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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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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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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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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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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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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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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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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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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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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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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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和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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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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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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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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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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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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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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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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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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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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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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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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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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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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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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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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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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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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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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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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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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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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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和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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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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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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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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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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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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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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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伙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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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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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
⒈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后续治疗费(包含康复费、整容费等);
⒉误工费=受害人务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⒊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⒋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⒌住院伙食补助=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⒍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⒎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⒏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⒐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⒑被扶养(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生活性消费支出×扶养(抚养)年限(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
⒒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⒓精神抚慰金=法院按照每一伤残等级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递增;
⒔直接财产损失=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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