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指控其在12年内受贿1600余万;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今日上午,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沈培平在12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便利,为云南当地企业老板“谋福利”,收受贿赂1600余万。
沈培平是十八大以来第22位被调查的省部级官员,也是中央打虎以来云南的“第一只大老虎”。沈培平之后,云南官场2014年至2015年间持续“地震”:白恩培、仇和、高劲松等官员相继落马被查。
最高检指定由北京检方起诉
2014年3月9日,中纪委宣布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随后,沈培平相继被免职并开除党籍。
2015年2月16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沈培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2015年2月26日,据北京市一中院官方微博消息,北京市一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沈培平涉嫌受贿一案,决定予以立案受理。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沈培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沈培平,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据了解,在案发后,沈培平家属委托了两名刑事“大状”作为沈培平的辩护人,一位是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许兰亭,一位是观韬律师事务所主任韩德晶律师。
被控受贿1600万为企业“谋福利”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沈培平利用其担任中共腾冲县委书记、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思茅市人民政府市长、普洱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普洱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检方此次指控沈培平仅受贿一项罪名,涉案金额为1600余万。
从沈培平的履历来看,作为土生土长的云南人,其在该省为官24年。根据检方指控,他在2000年——2012年的12年时间里,收受云南当地多名企业老板的贿赂,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的企业运作提供帮助。(记者王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