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城市】北京今年已查处“小官贪腐”290人
1至8月,查处人数已超去年全年总数;
征地拆迁是高发领域;涉案金额最大的过亿元。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陈惟杉|综合报道
9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2015年1至8月,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小官贪腐”290人。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查询北京纪检监察网,发现自2015年2月以来,在每月月初公布的截至上月的纪律审查情况通报中,累计查处的“小官贪腐”人数被单独列出已成惯例。北京对于查处“小官贪腐”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说起“小官贪腐”或“小官巨腐”,人们首先想到的案例便是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这位副处级干部的家中被搜出1.2亿元现金、37公斤黄金和68套房产手续,如此贪腐细节一经媒体曝光,马超群几近成为“小官巨腐”的代名词。
其实,“小官巨腐”一词最早出现在巡视组对北京的反馈意见中。2014年7月9日,中央第二巡视组组长徐光春向北京市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意见,他指出,巡视中北京干部群众反映“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征地拆迁问题较多”。徐光春在代表巡视组提出的四点意见中指出,北京市纪委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腐败和‘都市村官’贪腐问题,加大查办案件和执纪问责力度”。
在北京之后,河北与上海又被相继指出存在“小官巨腐”与“小官贪腐”的问题。北京作为首个被“点名”存在“小官巨腐”问题的巡视对象,随即便开展行动整治,如今已一年有余,北京查处了哪些“小官贪腐”案件?涉案金额几何?
去年北京查处“小官贪腐”涉3.58亿
其中100万元以上的47人,1000万元以上的4人
就在巡视组公布反馈意见后不久,北京市纪委便出台了《关于开展“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整治行动自2014年7月中旬开启,一直延续到年底,在北京市16个区县中的13个涉农区县开展,主要针对乡镇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农村“两委”班子。
而查处的重点包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的问题;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农村“三资”(农村集体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资源)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农村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及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八个方面的问题。
2014年9月,北京市纪委透露,正在对56名乡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厉查处。同年10月,北京市委通报了巡视整改情况,单独列出了“小官巨腐”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2014年全年的查处情况来看,此次专项行动可谓“战果颇丰”。以北京市平谷区为例,2014年该区纪委直接查办涉及农村“两委”成员违纪违法案件31件,比上年增加了一倍。2014年北京市共查处“小官贪腐”案件194人,违纪总金额达3.58亿元,其中100万元以上的47人,1000万元以上的4人。整治“小官贪腐”的高压政策一直延续到今年。2015年2月,在北京市政府召开的一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市长王安顺强调要坚决惩治“小官贪腐”问题。而今年1至8月北京市累计查处“小官巨腐”290人,这一数字已超去年全年查处人数总和。
“小官贪腐”涉案金额最多过亿,征地拆迁成涉腐高发领域
从近年来北京市公布的部分“小官贪腐”案件情况来看,涉案金额少则几万元,多则过亿元。例如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村原党支部书记牛玉冲、原会计陈万寿曾挪用征地款1.19亿元,他们已于2014年3月因挪用资金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10年。
对于以村官为主的“小官”腐败发生的领域和形式,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常务理事、中国社区发展协会常务理事曹国英曾将其分为四类:在集体土地征用拆迁过程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集体土地开发利用等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徇私舞弊、非法获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当中弄虚作假、损公肥私;农村低保户确认、救灾救济等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虚报截留的现象。
他表示,就当前看,发生面大、额度比较大,社会很关注的大部分是与土地相关的,这是村官腐败的重灾区。从北京市公布的案例来看,村官腐败也确实多发生在巡视组指出“问题较多”的征地拆迁领域。
2014年10月,北京市委发布的巡视整改情况显示,2014年1至8月,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征地拆迁问题新立案2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比较典型的案例便是朝阳区孙河乡原党委书记纪海义,他曾在征地拆迁等建设中利用职务之便受贿9000万元,于2014年9月被调查。此后,纪海义的案例还被选入警示教育片《“小官巨腐”警示录》,成为为数不多的几个被公布涉案细节的“小官贪腐”样本。
片中展示了某投资公司负责人葛某在日记中记录的纪海义的贪腐细节。2009年6月,在未经招投标,也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纪海义拍板将孙河乡康营家园三期82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承包给了葛某所在的公司。几年间葛某所在公司在孙河乡承包工程总金额超过30亿元,这都离不开纪海义的操纵,从2007年到2011年,葛某向纪海义行贿数千万元。
警示片还介绍,这些钱财大部分都成为了纪海义的赌资,“他频繁出境,疯狂赌博,包养情妇,醉心享乐。”
此外,在巡视组公布反馈意见后第二天受审的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村原党总支委员、北京高立庄投资管理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伟杰,也是征地拆迁领域涉腐的案例。
陈伟杰先是在2008年使刘某一栋本不应拿到拆迁补偿款的违章建筑获得补偿,之后又在2011年协助刘某获取了高于标准的补偿款,两次下来,陈伟杰共获得了60万元的“好处”。
除陈伟杰外,高立庄村原党总支书记张国岩也因收受贿赂被调查。在庭审当日,有近200名农村干部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和主审法官对案件的法律解析。一位村干部表示,“原来的同事,现在站在被告席上,这种反差让人深受教育。”
除了加强警示教育外,《人民日报》曾刊文表示,治理“小官巨腐”,得扭住权力不放松,为基层“微权力”量身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笼子。从各地探索来看,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群众是最敏锐的监督眼。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则认为,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首先应当纳入到整个国家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在立法层面也应当突出重点,特别是应当对侵占农村集体财产、侵犯农村村民合法权益的腐败行为,通过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方式,来确立一些必要的法律监督制度,特别是要赋予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一定的监督权,同时还应当保障村民个人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活动的监督权。
近年北京市部分“小官贪腐”案件情况
1.平谷区大华山镇西牛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保合利用虚构旅游项目、收款不入账等方式,诈骗、受贿达897.8万元
2.平谷区山东庄镇桥头营村原党支部书记周新宝等5名村干部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私分上级下拨“7·21”救灾款2.1万元,先后3次侵占集体资金7.02万元
3.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原党支部书记牛玉冲、原会计陈万寿挪用资金1.19亿元
4.延庆县旧县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原主任袁学勤挪用公款2400万元
5.朝阳区孙河乡原党委书记纪海义在征地拆迁等建设中利用职务之便受贿9000万元
6.密云县市政市容委原副主任李仕利在天然气管道工程征地拆迁中受贿500万元
7.密云县市政市容委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原副主任孙宇受贿350万元
8.密云县窦店镇两间房村原支部书记肖建等人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21万余元
9.丰台区花乡原副乡长兼高立庄村党总支书记张国岩,自2003年任花乡工会主席兼高立庄村党总支书记、经理以来,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管理过程中,帮助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贿赂
10.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投资管理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伟杰,在2007年至2012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管理过程中,帮助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贿赂
11.北京天创伟业投资公司(丰台区卢沟桥乡六里桥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副经理倪殿山,在2001年至2005年担任丰台区六里桥村农工商联合公司副经理期间,以帮助他人办理工程开工许可证为由,向他人索取贿赂;在2005年至2009年担任北京天创伟业投资公司副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购房资金不足为由,向他人索取巨额贿赂
12.北京天创伟业投资公司(丰台区卢沟桥乡六里桥村集体经济组织)原董事长张会民,在1998年至2008年担任丰台区六里桥村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接工程,受贿100万元
数据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北京纪检监察网编辑制表:《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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