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1月25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陈刚)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25日发布消息称,针对相关媒体报道的该院顺河人民法庭法官黄涛违纪问题,该院已于24日作出对其暂停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的决定。丰县纪委也已介入调查。
25日,署名黄涛的“保证人”写给情妇的7份“保证书”在网上热传,部分“承诺按时离婚”的保证书文末还加盖了“丰县人民法院顺河人民法庭”的公章。相关报道称,黄涛为2012-2013年度江苏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记者查询江苏地方媒体2014年的相关报道发现,在当年评选“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名单中,确有黄涛的职务和姓名。
丰县人民法院表示,24日上午,黄涛已就其违纪情况作出书面检查,该院当天即召开党组会对其停职调查,并向丰县纪委作了报告。院方将根据纪委的调查结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