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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 海口伤害学生案:嫌犯曾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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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伤害学生案:嫌犯曾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
发表日期: 2024-01-01 17:38:53 阅读次数: 1167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新华网海口3月1日电 记者从海口市应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获悉,2月29日海口市龙华区坡博一横路扬帆小学校门外伤害学生案发生后,受伤学生正得到妥善救治,案件侦查工作有新进展,教育部门加强校园安全防范。

  伤重学生手术顺利 其他学生病情基本稳定

  记者从海南省卫计委了解到,当天共收治受伤学生10人(6男,4女)。经医院初步诊断,9人头部外伤,1人多处砍伤。截止3月1日零时,1名伤重学生手术顺利,生命体征稳定,其他学生病情基本稳定。

  案件发生后,省卫计委成立了专家组,组织省内301医院、省、市医院及省外医疗单位专家,对受重伤的学生进行会诊,制定了科学的治疗方案。此外,针对受伤学生、现场目击案件的学生、学校老师和受伤学生家长的心理疏导工作已经开始。

  海口警方公布案件侦查进展情况

  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海口警方启动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办案人员迅速赶赴案发现场组织开展现场勘查、救治伤员、侦查追捕及善后处置等工作,并对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及原因进行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四君(男,汉族,未婚,1971年1月15日生,海南省澄迈县瑞溪镇河头村人),自2012年到海口市后一直暂住海口市龙华区坡博东村12号。其暂住期间单身一人,很少有朋友来往,无固定职业,平时靠开“摩的”拉客为生。

  现场勘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李四君遗留在房间的书证材料反映,今年2月初,李四君骑摩托车拉客时,在海口市银湖路附近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其所载乘客右脚韧带断裂,交警部门认定其负事故主要责任。李四君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已于2月26日向省交警总队提起复核。经查询发现,李四君还有各类交通违章处罚记录18次。

  28日晚22时许,李四君将其电动车以235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他人。据买受人反映,李四君自称卖车的原因是要到深圳打工。李四君在将车卖掉后就将其手机及手机卡丢弃,与外界切断联系。

  案发后,专案组民警赶赴澄迈县瑞溪镇河头村走访。民警了解到,李四君于2016年2月4日回到澄迈老家过年,至2月13日返回海口。据其亲属反映,李四君在老家过年期间,不与他人进行交流,不参加家庭娱乐活动,举止异常。为此,家人还按照农村风俗请人为其做“法”,让其喝“神水”。

  教育部门五项防范措施加强校园安全

  海口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案件发生后,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市教育局紧急召开四个区教育局长和市直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会议,具体部署了全市学校及周边的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各校要做到人防、技防、物防并举,进一步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充实和加强护校队,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安全巡查,确保学生安全。二是各校要吸取教训,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大排查。三是各区教育局当晚紧急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市教育局紧急会议精神,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排查和防范工作。四是从3月1日起,市教育局将抽调一批经验丰富的心理健康教师到事发学校对师生进行心理干预及辅导,对全校班主任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五是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公安部门增派警力加大对校园及周边的巡查力度。(喻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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