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市公安局发布消息,数日前广泛流传的“男子地铁内辱骂女性并抢夺手机”视频中的当事人张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但因张某未成年,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
警方通报称,针对3月4日以来网传一段拍摄于北京地铁10号线车厢内的视频,警方迅速开展工作,将视频中的男子张某(17岁,本市户籍)查获,并向视频中的当事女子蒲某某、胡某某和视频拍摄及首次上传网络人员等核实情况,全面查清了案件事实。
经调查,因当事女子蒲某某、胡某某请求张某扫手机二维码推销产品遭拒、引发争吵,后张某对二人实施辱骂、抢手机、推搡等行为。经向蒲某某、胡某某等二人核实,二人未受伤,手机等财物未损坏。在警方调查过程中,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并向蒲某某、胡某某等二人真诚道歉,获得了对方谅解。因张某悔过态度好,系未成年在校学生,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警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张某决定行政拘留5日,并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对蒲某某、胡某某等二人在地铁车厢要求他人扫码推销产品等涉嫌违反地铁运行管理的行为,警方已通报相关主责单位,并对二人进行了教育。(记者安然) |